安徽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年)

2014年05月19日 10:23 4505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三、矿产资源勘查
  (一)矿产资源勘查任务和分区原则
  1、目的、任务
  我省确定的重要矿产资源勘查的矿种为:煤、铁、铜、金、银、铅、锌、钼、钨、锰等以及水泥用灰岩、方解石、石膏、铀等,其中煤、铁、铜是我省规划勘查的最为重要的矿种。
  我省重要矿产资源勘查的主要任务是:
  开展重点成矿区带重点矿种、大中型矿床的勘查工作,加强深部找矿,提交可供进一步勘查或基本查明一批具有重要开发价值的矿产地20-25处,新增一批资源储量。
  2、勘查规划区划分原则
  勘查规划区划分为重点勘查区、一般勘查区、限制勘查区和禁止勘查区。在重点勘查区内划定勘查规划区块。
  (1)重点勘查规划区:包括国家重点勘查区在本省内的区域;省内重点矿种煤、铁、铜成矿区带;大中型危机矿山的深部和外围资源潜力区。
  (2)一般勘查规划区:包括成矿条件有利、具有一定资源潜力和找矿前景的地区,是我省勘查期望有所突破的新地区。
  (3)限制勘查规划区:包括国家政策限制勘查和保护的矿种、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对地质环境有严重影响的矿种,主要有:高灰高硫煤、石煤、低品位磷、硫分布地区。限制勘查区应控制探矿权总量,应对勘查准入、地质环境保护提出更高的要求。
  (4)禁止勘查规划区:包括法律规定的特殊功能地区,如国家和省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国家地质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军事禁区、地质灾害危险区、重要水库、重要水源地等限定范围内的各类矿产勘查。
  (二)勘查规划分区
  全省共划分各类勘查规划区40个,其中重点勘查区6个,一般勘查区8个,限制勘查区11个,禁止勘查区15个(附图3、附表10)。
  1、重点勘查区:主要是鼓励在两淮重要能源、沿江金属及非金属成矿远景区,大中型矿山的深部、周边及外围地区进行矿产勘查。
  2、一般勘查区:鼓励在具有一定找矿远景的蚌埠-凤阳成矿区、皖东地区、大别山区、江南过渡带、皖南成矿带开展矿产勘查。
  3、限制勘查规划区:在中心城市、重要经济区及其周边和铁路、省级公路以上交通干线1000米范围内实施限制勘查。同时,限制勘查污染环境的沿江及皖南高硫高灰煤,低品位硫、磷、石煤以及淮北地区水位埋深45米以下的深层地下水。
  4、禁止勘查规划区:主要包括黄山世界地质公园、九华山风景区、齐云山国家地质公园以及国家和省级各类自然保护区等。
  5、各类勘查区的管理措施:重点勘查区实施国家和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积极鼓励企业投资开展商业性勘查;全面提高区内基础性地质调查程度,优先部署1:5万区域矿产调查;整装勘查、综合勘查优先取得探矿权,积极鼓励危机矿山深部和周边勘查,勘查用地在政策上给予支持。一般勘查区鼓励开展商业性矿产勘查,鼓励老、少、边、贫地区的地质矿产勘查;采取政策引导、信息支持。限制勘查区限制国家规定的保护与限制矿种的勘查,探矿权和勘查用地严格规划审查。禁止勘查区禁止投放探矿权,取缔已有探矿权。
  (三)勘查规划区块
  1、勘查规划区块设置
  重点勘查区内设置勘查规划区块71个,设置探矿权92-140个;2010年前设置勘查规划区块21个,投放探矿权38-45个;2011-2015年设置勘查规划区块50个,投放探矿权54-95个。勘查规划区块是勘查区内依据成矿条件、勘查信息、勘查程度等因素划分出的矿业权合理设置的空间单元,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原则上设置一个探矿权,目前重点勘查区内多数勘查规划区块已有多个探矿权,需要进行进一步整合。
  淮北煤重点勘查区,设置18个煤勘查规划区块,拟设立25-34个探矿权;淮南煤重点勘查区,设置7个煤勘查规划区块,拟设立7个探矿权;霍邱铁重点勘查区,设置8个铁勘查规划区块,拟设立8-12个探矿权;马鞍山-芜湖-铜陵铜铁重点勘查区,设置21个勘查规划区块(包括铁、铜、水泥用灰岩),拟设立30-47个探矿权;巢湖-庐江-怀宁铜铁水泥用灰岩重点勘查区,设置12个勘查规划区块(包括铁、铜、水泥用灰岩),拟设立16-29个探矿权;池州-东至铜铁重点勘查区设置4个勘查规划区块,拟设立5-9个探矿权(见附表11、附图4)。按矿种统计,煤勘查规划区块25个,铁勘查规划区块25个,铜勘查规划区块11个,锰勘查规划区块4个,水泥用灰岩勘查规划区块5个,多金属勘查规划区块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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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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