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勘基金如何促进我国矿业市场繁荣

2014年09月10日 13:54 293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地质矿业   作者:

  2014年上半年,全球金属矿产勘查活动继续趋冷,这意味着社会资金对地质勘查的热情度在降低。地质勘查基金作为一类特殊的勘查资金,在稳定勘查市场、发挥政策调控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结合我国矿业发展现状,笔者建议地勘基金在投资方向上应考虑以下情况:
  一是弥补市场失灵,稳定勘查市场。地勘基金的本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矿产资源管理的重要经济手段和政策调控工具”,其目的,一方面是加强国家急需及战略性矿产的前期勘查投入,另一方面是降低矿产资源勘查的风险,引导和拉动社会资本投资商业性矿产勘查,形成良性循环的投入机制,培育完善我国的矿业市场,促进地质找矿重大突破。当前,我国勘查市场体系还不健全,地勘基金通过充分发挥对社会资本的引导和拉动作用,能够化解机制缺失和勘查投入不足造成的市场失灵问题。也可以考虑对低风险矿产和国家保护性开发矿产采取政府投资的方式,开展前期勘查,其成果通过市场出让配置,发挥资源调控作用。另一方面,对紧缺的高风险矿种实行政府补贴的方式,弥补市场失灵,发挥鼓励商业性风险勘查的政策作用,促进市场体系完善。《全国地质勘查基金情况通报(2013)》数据显示,2006~2012年,中央地勘基金累计合作投资195个项目,其中社会资金投入比例达到了合作总投入的31.59%;参与统计的21家省级地勘基金合作投资项目累计468个,社会资金投入占合作投资额的55.27%。社会资金的拉动效果非常显着。
  二是发挥调控作用,彰显政策工具。随着勘查市场的充分发育,地勘基金应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完全回归政策工具的本原,着力发挥其政策调控和分担勘查风险的作用。一方面要实施政策调控,充分体现国家意志。重点支持煤、铁、铜、铝、钾盐等国家能源和急需紧缺矿种勘查,有序开展钨、锡、锑、稀土等优势矿产勘查;另一方面通过投资找矿潜力大、风险大、工作程度低的矿产勘查项目和实施退出机制,着力化解风险,拉动商业性勘探投入,促进勘查市场繁荣。据测算,中央地勘基金拉动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资的比率从2011年的1:10,到2013年已增加到近1:30。
  地勘基金应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对矿种进行投向:一要加大对富铁矿、铜、锰、铬、铅、锌、镍、金以及南方煤炭等矿产资源的找矿勘查力度;二要继续加强对锡矿、锑矿、黑钨矿以及优质铝土矿资源的勘查工作;三是暂停对轻稀土、白钨矿和钼矿的勘查投入,加强矿产地储备建设;四是对锰矿、铬铁矿、钾盐等紧缺矿产,应实施境外勘查投向战略。除此之外,还需明确四类需要全额投资情形:一、煤炭国家规划矿区勘查项目;二、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和国家限制开采总量的重要矿种勘查项目;三、生态脆弱区和跨省(区、市)的矿产勘查项目;四、尚未登记矿业权、且社会资金不愿承担投资风险的其他重要矿产勘查项目。
  三是不与市场争权,不与企业争利。地勘基金不是投资性基金,它只是承接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工作的引导基金,其作用就是降低和化解矿产勘查前期的风险,引导和拉动社会资金投入后期的勘查开发。“主动分权让利”是地勘基金完成促进找矿突破和繁荣地勘市场使命的重要保证。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除了依照国家矿产资源调控政策规定应由地勘基金全额出资开展前期勘查的矿产外,凡社会资本愿意独立承担风险的矿产勘查项目,地勘基金原则上不再参与投资;社会资本申请地勘基金支持的风险勘查项目,符合地勘基金投资方向的,地勘基金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采取与社会资本合作投资的方式进行投资;社会资本不愿承担投资风险的,由地勘基金投资。二是地勘基金支持的矿产勘查工作程度原则上控制到普查,其中煤炭资源勘查工作程度可控制到必要的详查。达到规定的勘查阶段后,采取出让矿业权或转让权益的方式,由社会资本开展进一步勘查开发,地勘基金退出。
  地勘基金不同于以往完全由财政拨款的专项,也不同于市场行为的投资,走的是“财政预算、市场运作”的第三条路,其性质决定了地勘基金投资应兼顾资金的安全性和回报性,保证质量和效益,服务于国家财政投资大局。总之,在我国矿业发展中,地勘基金的投入必将带动更多社会资金进入高风险的地质勘查市场,同时随着地勘基金运行机制以及相关制度的健全完善,地勘基金必将成为我国矿产勘查的有效支撑。

责任编辑: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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