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开展2016年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
2016年07月18日 10:27 13967次浏览 来源: 工信部 分类: 循环经济
为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工业节能管理办法》等节能法律法规,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管,推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根据《2016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工信部节函〔2016〕8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重点用能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标准和落后机电设备淘汰等标准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
6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下达了2016年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任务,任务共涉及31个省区市、4146家企业(见附件)。任务内容涉及钢铁企业能源消耗,合成氨等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贯标,电解铝、水泥行业阶梯电价执行,落后机电设备淘汰以及高耗能落后燃煤工业锅炉淘汰等。此次监察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地方工信主管部门组织节能监察机构具体实施。地方节能监察机构开展监察的工作经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支持,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各地在工作中强化协调指导,创新工作机制,规范执法程序,加强资金监管,强化廉洁意识,按时完成监察任务并及时报送工作总结。
责任编辑:赵天宁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pioneer-the-event.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