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发布公告暂停加工贸易保证金台账实转
2008年11月24日 8:31 5268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网 分类: 政策法规
据中国商务部11月24日消息,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影响,缓解加工贸易企业资金压力,保持外贸稳定增长,11月21日,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了2008年第97号公告,暂停加工贸易限制类保证金台账“实转”政策。具体涉及《商务部海关总署2007年44号公告》所附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中全部出口类产品和进口类中的轻纺产品,共计2,125个十位商品编码,占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总数的95%。据统计,上述商品2007年加工贸易出口300亿美元,进口40亿美元。据测算,此项措施将帮助企业减少年资金占压约185亿元人民币。
责任编辑:站长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pioneer-the-event.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