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须重视矿业废弃地生态开发

2021年01月13日 10:43 380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地质矿业

       长江经济带覆盖11个省份,面积占全国的1/5多,人口和生产总值均超过全国的40%,是我国最为重要的经济地带。长江及沿江区域拥有独特的生态系统,也是重要的生态宝库。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充分发挥长江经济带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引领,推动长江上中下游地区协调发展和沿江地区高质量发展。

矿产资源枯竭、政策因素、技术因素、公众压力、社会舆论等诸多因素都可能导致矿井的关闭和矿业废弃地的产生。除了历史遗留的矿业废弃地以外,伴随长江经济带沿江省份工矿企业落后产能的持续淘汰,大量矿山与矿业企业已相继关闭退出、腾退搬迁或改造。特别是,在近年来“去产能”政策持续推进的大背景下,四川、重庆、云南、贵州、湖北、湖南、江西、河南、安徽、江苏等省份“十二五”和“十三五”期间已有大量煤矿和非煤矿山关闭或退出,形成了大量矿业废弃地。仅2020年,云南和贵州等重要煤炭产地3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将基本完成全部退出。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等煤炭资源濒临枯竭的省份也将加快退出煤炭生产。关闭矿井、老厂区、旧矿区等矿业废弃地的污染治理、生态风险管控、土地整治和生态环境修复问题已经成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亟须解决的突出难题。鉴于矿业废弃地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须因地制宜,统筹考虑长江经济带区域生态系统整体性及其生态开发潜力。
一是在辨识矿业废弃地生态环境本底特征的基础上,找出生态破坏问题的根源,系统开展矿山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更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未进行生态修复的矿业废弃地,地表景观破坏严重、大量土地资源被占用、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导致当地经济发展缓慢、社会矛盾突出。
尊重自然规律,利用系统生态学与恢复生态学的基本原理,首要做好矿山生态修复与保护工作。当前,各级政府管理部门对矿业废弃地的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尤为重视,常见的思路是关注矿山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如结合植被恢复和山体修复,最大限度减少裸露地面,增加绿化面积。
2019年4月,自然资源部推动开展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各地已经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在行动上,云南、贵州、四川、重庆等长江上游地区,存在大量以铁、锰、铝土、稀土、磷等金属、非金属为主的矿山,废弃矿山的生态修复首要解决当地滑坡、泥石流、地裂缝等地质灾害问题,同时防治水土流失。在江西、湖南等长江中游地区,以有色金属、稀土、磷矿等矿山为主,部分地区总磷和重金属水土污染问题突出,矿业废弃地生态修复的首要工作是污染治理。在长江下游地区,安徽以铁、铜等金属和石灰石等非金属矿山为主,江苏、浙江、上海以建材矿山为主,工作重点首先是针对山体、植被破坏问题,恢复生态和修复地形地貌景观。
二是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抓好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的同时,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要素的协同治理。
改善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生态功能,需综合考虑不同生态要素之间的有机联系,推进长江上中下游、左右岸、干支流以及江河湖库的协同统筹,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由于矿业开发、建设与工业生产过程给当地生态环境带来人为扰动与生态破坏,矿业废弃地生态保护与修复需要建立由地貌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等技术构成的生态环境修复与重构关键技术体系,构建现代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强化区域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要素的协同治理,通过主动保护、修复甚至重构生态体系,使它更加美丽、更有价值。
在行动上,依靠现代化的科技手段,提高生态环境监测与分析能力,精准区分不同地区矿业废弃地现有的生态损害,将矿业废弃地生态修复与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有机结合,构建全要素、全过程、全方位的矿业废弃地生态保护与修复模式,形成系统性综合协同治理方案,加强区域生态综合治理系统性和整体性,提高典型矿业废弃地生态保护、修复与治理的针对性、有效性。
三是严守矿业废弃地所在区域的生态红线,充分挖掘、开发、创造各种类型的生态资源,推动生态产业体系建设。
长江经济带是建设实施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的创新示范带,仅依靠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矿山公园建设等常规的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方式已不能适应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需求,矿业废弃地的再开发、再利用问题日益凸显。
值得注意的是,生态服务和生态产品也是经济资源,也可以转化为金山银山。发展矿业废弃地生态产业的目的在于综合统筹各类生态资源,让绿水青山转变为可计量、可考核、可获得的金山银山,解决生态投入与生态效益产出比不明等问题。既强调生产活动的绿色转型,又强调生态环境的价值转化,推进资源环境要素向资产化转化,将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从而实现矿业废弃地生态经济良性循环发展。
在行动上,运用现代生态产业化技术,采取生态修复与生态产业发展联动等方式,按照社会化大生产、市场化经营的方式提供生态产品或服务,积极探索并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和区域生态资产账户,推动生态要素向生产要素转变,构建不同类型的现代生态产业体系,探索多元化的生态补偿和市场交易途径,实践矿业废弃地生态产业化的价值实现过程。以良好的生态环境条件带动区域产业与生态共生发展,让优质的生态环境成为有价值的资源,与土地、技术、资本、劳动力等一样,成为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生产要素。
四是与当地产业经济转型相结合,提升矿区各类生产要素的利用价值,促进区域产业与生态的多元共生发展。
矿业废弃地仍有大量尚未被开发利用的潜在资源,例如剩余矿产资源、地下空间资源、土地资源、水资源、矿区附属建筑、设备及固体废弃物、地表风光等资源。矿业废弃地生态开发能够协同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整合优化生态资源,突显生态产品的社会价值,打造产业与生态良性循环、协同发展的生态圈,走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的文明发展道路。
目前,已经实现生态修复的矿业废弃地与区域、城市整体规划联系不够紧密,产业培育同质性高,经济效益不明显,产业转型未能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因此,与新兴产业培育、资源型城市转型、城镇化建设、国家和地区发展战略紧密结合,构建多种产业集聚的生态体系,提高社会治理与公共服务水平,建立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之间的良性循环机制,使工业园区和矿区成为可居、可业的发展空间,同时积极谋划面向未来的矿业废弃地转型发展。
在行动上,需联动企业与地方,在总结、综合现有制度成果与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将矿业废弃地生态开发与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地质灾害治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矿业废弃地复垦利用、生态移民搬迁、产业转型升级与新兴产业培育等有机结合,积极探索矿业废弃地生态开发的有效途径,最大化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形成各具特色、充满活力的生态经济和经济生态。
长期以来,长江经济带是我国重要的经济地带,沿江重点工业企业众多。随着工业化后期的到来,未来还将有大量的厂矿持续推出,工矿废弃地生态修复与开发将进入新的历史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谱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篇章”。通过再开发、再利用,实现工矿废弃地生命、生产、生活、生态充分融合,是实现长江经济带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将对长江经济带的生态环境治理和社会经济发展,发挥示范与带动效应。
“十四五”期间,长江经济带的绿色发展亟须重视矿业废弃地生态开发,并以此为突破口,建立健全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的制度体系,强化工程科技支撑,通过顶层设计、制度工具、组织管理、技术手段、治理模式等协同创新,积极推进沿江11个省份矿业废弃地市场化、多元化的再开发与再利用,切实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助力再现“一江碧水向东流”清洁美丽的万里长江,让长江经济带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色发展的先行示范带、创新驱动带、协调发展带。
(作者系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博)

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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