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律师:把专业做到骨头缝里去
2021年11月29日 14:54 15204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金属报 分类: 地质矿业
北京,朝阳,东大桥路9号——侨福芳草地,这是一座有着“京城购物鄙视链顶端”之称的建筑,集顶级写字楼、时尚购物中心、艺术中心和精品酒店于一体。即将迎来而立之年的大成律师事务所,就坐落于此。
大成高级合伙人杨贵生律师的办公室,位于大厦7层,窗户朝东,视野开阔。极简风格的办公家具、桌面整洁的班台,与一大排码满图书的书柜,形成强烈的对比。犹如侨福的干净、整洁,给人带来精心运维之下蕴藏的美感和精神追求一样,扑面而来的,是一种“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的气场。
这位曾经的地质工程师,还拥有国际注册法律顾问师的身份。不过,这几年,与高级合伙人的title相比,杨贵生更愿意被人称为“矿业与自然资源专业律师”。
杨贵生爱用茶招待访客,煮一壶绿茶漫谈,是他难得的小憩时刻。茶如人生,那一缕缕弥漫在空气中的清香,适合回忆过往,亦适合思考未来。
改变,从不安于现状开始
对法律纯粹的热情与理性主义者,或许能够解释杨贵生青年时期的种种转向:放弃稳定的体制内工作、八小时之外拿下北大法学学位、用七年的时间完成工程师到律师的跨界……在他的故事里,到成都念大学或许可以被视作一个分界,一场找寻真实自我冒险的开启。
这场冒险是从大学图书馆开始的。
80年代的大学通知书,如同一张改变命运的入场券。为了抓住这张入场券,多少人要经历那场不堪回首的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式的历练。
1986年,杨贵生的第一次高考成绩并不理想,开明的父母支持了他复读的决定,在那个年代,无论是什么样的家庭,这都不是一个容易的决定。“这也跟家族长期以来的耕读传统有关”,杨贵生坦言,他家一直都很看重读书。
第一次人生层面的受挫并没有困扰杨贵生太久,“我这个人做任何事就是这样,出现问题第一反应是想办法总结经验,往前看,解决问题。”他很快制定了一个详细的复习计划,精确到每天每个小时的安排,并且开始风雨无阻地晨跑锻炼身体,即使是在雨雪天的湖南冬日。
南方湿冷的寒潮里,早读的同学们始终记得那个场景:“一个穿着单衣单裤的人,浑身冒着热气腾腾的三重雾就进来了。”在这场艰苦的战役后,杨贵生实现了他人生的第一个小目标——成都地质学院的录取通知书。
到了大学,一个全新的世界展开在他面前。在这里,他开始更为主动地做起命运的掌舵手。报道第一天,迎新学长的一句“这个行业早就不景气了”,让杨贵生心里不由得“紧”了一下,最初的危机感,也许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有的。
杨贵生律师(第一排左五)1987年在成都地质学院与班级同学合照
他遵从自己的内心,开始从图书馆找寻自己真正感兴趣的方向。“那时候什么书我都看,伦理学、美术学、系统论、相对论....从人文社科的黑格尔、心理学到理工科的航天航空”,杨贵生说,除了医学专业的书,其余专业的书他都看。
在庞大的阅读量里,杨贵生逐渐构筑起对世界与社会运转的认知,也在这些庞杂的知识里,找到自己真正意义上的热爱与兴趣所在——社会学与法律。后来,他辗转去四川大学拜访了一位社会学教授。那位教授很赏识他,还向他发来了报考研究生的邀请。但杨贵生很快便意识到,象牙塔里的研究生活终究与现实隔了一层。比起闭门小楼的自成一体,他更渴望亲身参与到中国社会运作规则的建构中来。
1991年,杨贵生走到了人生的岔路口,那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选择:一个机会来自稳定的体制,去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成为一名工程师;另一条道路则是被电影《芙蓉镇》所激发的宏大期望——“当时刚刚开始改革开放,我想去湘西,那地方正缺人。”他试图下到基层,清晰触碰中国社会最基础的结构,做一些切实能改变那片土地的事情。不过一封老同学的来信劝住了他,“他告诉我,在一个路都没有几步是平地的地方,理想很有可能就是空壳。”
某种程度上,杨贵生坦言自己是一个“实用主义者”,“比起天花乱坠的奇思妙想,我看重的是这些想法是否能够付诸实施,并且结出积极的正果。”追求实用性的态度赋予了他理智、冷静同时也脚踏实地的性格品质。权衡再三,经由学校推荐,杨贵生远赴北京参加工作。
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简称“核地研院”,成立于1959年3月,是一所以铀矿地质为主的多学科综合性研究机构,为我国原子能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在这里,杨贵生按部就班地成为了一名踏实肯干的地质工程师,工作安稳,生活有保障,“但我心底总是隐约地感觉,这里并不是我的终点。”
转行,从工程师到律师的蜕变
来到北京的第二年,安顿下来的杨贵生开始攻读法律专业,八小时工作以外,他稳定地保持每天学习三小时的习惯,只在周六晚上休息。核地研院的生活是按部就班的平静,年轻人下班了就爱聚在一起打牌喝酒,躲在一旁学习的杨贵生多少显得有些不合群,只有研究室的陈主任支持他。他还记得在一片不赞同的声音里,陈主任的鼓励,“不管提倡与否,贵生把业余时间用在学习上进,这是不应该说三道四的。”
通过六年勤勉的自学,1996年他拿到了北大的法学学位,一鼓作气于第二年考取了律师资格,开始正式踏出改变命运的第一步。回忆起当初辞职离开的故事,杨贵生依然还记得那些细节与情绪。
1998年辞职时,他辞掉的不仅是一个铁饭碗,一起放弃的,还有一套亚运村二居室的分房资格。“存折里剩下的一千多元,除了租房子,还有生活费。”无论当初还是现在,这都是一个大胆且大胆的决定。
当时,恰逢在武汉当大学教授的堂哥来京出差,两人寒暄时,杨贵生坦承了自己的近况,“我不做工程师,现在下海做律师了。”堂哥有些吃惊,他还记得堂哥的反问,“你在我印象里是不善言辞的那种人,现在下海做律师,能游得起来吗?不会淹着吧?”杨贵生想都没想,只回了句:“反正我喜欢,慢慢扑腾着游呗。”
最开始,杨贵生隐隐会有担忧——“我真能做好一个律师吗?”好在急速增长的创收给了他底气,1999年他的业务流水上了十四万,“一下子我的心就稳了。”
上世纪90年代,伴随着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结构急剧变迁,律师行业迅速兴起,并成为一个新锐行业。靠着悟性与热爱,杨贵生很快跨入了那道法律之门,并在一次又一次的开庭里,积累出一套对法律与律师独特的理解与认知。
对于法律与律师的关系阐述,杨贵生常用中医来打比喻,“法条、法规还有判例,这都是固定的,就像中医的药材一样。但一个案子适用于哪个部门法、哪些法律条例、涵盖哪些法律关系,证据链串联之后呈现出怎样性质的法律问题,判断这些是律师的内功,不同的律师会有不同的角度与解决方案。就像中医把脉开方,常用药就那些,但开出来的方子却各有不同。”
在他看来,如果只是机械照搬西医的思路,“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缺乏中医系统性的思维,是无法真正根除病症的。好的律师就像经验丰富的老中医,能够找到一个案子真正的沉疴,对症下药,实现根除。”
执业二十三年,杨贵生始终秉持着这样的理念磨练技能。他在指导团队年青律师时,除了对法律诚挚的热爱之外,最看重的便是这种法律悟性或者说法律思维的培养。
我之前跟实习律师讲,最高人民法院每年都会发布经典案例,你拿着各个法院审理的疑难复杂案件,只看前面的案情介绍,先学着自己判一判,再对照着权威分析看看自己差在哪里。经过三四年的学习,如果能在十个案例里判对六七个,那这内功的基础也算是练成了。
顺着律师的成长路径,2006年杨贵生已经成为资深律师,但在创收上他始终面临着一个难以突破的天花板难题。当时的法律服务市场商业化开始进入新阶段,在国际交流频繁的同时,专业律师与细分化市场的概念也开始兴起。
也正是在这个时候,一个合适的时机悄然到来——杨贵生所在的团队整体加盟到大成。在大成这个平台,他开始接触到大型律所细分专业领域的运作模式。
杨贵生律师2020年携团队于云南洱海边团建留影
精进,在跨界中融合法律与矿业
转向矿产与自然资源行业,偶然中夹杂着必然。在加盟大成的面试时,“考官”一句鼓励的话,点拨了他。“大成所也有一位北大博士毕业的律师,做矿产方面的业务。你要是也能坚持在专业化的路上发展下去,前途无量啊。”
“未来目标是有的,但能做到什么程度,我当时心里也没底。”大成这个全新的平台,打开了杨贵生更广阔的想象空间。在这里,杨贵生渐渐明白,一个人单打独斗,业务规模的上限很难打破,未来随着法律服务市场的日趋成熟,通过专业化来实现业务版图的扩张,才是成功的路径。
除了大宗商品电子(互联网)交易、建设工程等常规专业领域,杨贵生丰富的执业经验里有着一个更为细分且亮眼的专业领域——矿业、能源领域的境内外投资、并购、重组与商事争议解决。
自2009年起,杨贵生开始更多专注于中国企业境外矿业、能源投资并购法律服务,他走向了更为广阔的国际舞台,也开始成为矿业与自然资源法律服务行业的领头人,如今他更愿意被人称为“矿业与自然资源专业律师”。
矿产资源行业是一个仅次于农业和狩猎业的古老行业。它的古老与悠久,也就决定了进入该领域的门槛与成本,会比其他行业更高。杨贵生打了一个比方,“在这个行业,如何分辨你是否是专业,是否是个内行,就在于你能不能听懂那些行话。”2011年,杨贵生和所里的律师共同代表中国黄金集团,参加一个大型铅锌矿收购的投资洽谈会,他提了一个影响矿山价值的关键问题,很快就在接下来的项目考察中,杨贵生的每条建议都得到了客户的高度重视。
但这份古老体现在中国的法律规定层面,更多是缺乏完整体系的、散落在部门规章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条文。与此同时,矿业能源行业的经济活动需要大量行业知识与法律知识的结合,因此即便是工程师出身的杨贵生,也在早期经历了一番摸着石头前进的磨炼。
好在杨贵生有着不一般的自学能力,在钻研矿产资源领域时他发现矿业的核心是矿业权,而在实际部门法中矿业权被划归于物权法。“从1986年颁布的《矿产资源法》到1996年修改后的《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行业唯一根本大法就只有这么一部,剩下的除开国务院颁布的四个行政法规,只有一些规章政策。”而这些法条规章是没法满足矿业行业的发展需求的。
在这些矿产资源领域的法条里,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部门的规章政策与《矿产资源法》部门法之间有冲突,出现了下位法突破上位法的情况。立法层面的脱节使得他有时甚至需要向法官进行“科普”。这是行业的难点,也是杨贵生的机会。就这样,在当时仍有大片空白的矿产资源行业,杨贵生靠着自学的悟性,苦苦求索,开始以一种螺旋式上升的方式,跟随着行业发展的进程成为了专家。
2017年,杨贵生带领大成团队经过激烈竞标成为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的常年法律顾问,开始作为矿产、自然资源行业的前瞻性代表,他的视野也从单纯的业务精进,转向了行业的前瞻研究,《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修改研讨会场也常常见到他的身影。
矿产资源行业经历了走出去的国际化历程后,其领域内的变化正在日新月异。杨贵生提到,经济社会对于能源和矿产资源的需求,正在对这个行业产生一种结构性的深刻变化。双碳目标的提出,让煤炭、铁矿石暴跌的同时,也引发了绿色能源矿种的火热。
“比如我们正在大力发展的核电,它需要的是铀。除开常规的矿产资源规则外,它还有特殊的管制规则,同时作为含量少的稀有材料,相配套的技术设备不一样,合作商不一样,相对应的法律服务也会产生变化。”而只有深刻理解行业的变化,才能从变量里总结、研究行业法律服务产品的推陈出新。杨贵生很重视实务经验的总结、提升,《全球矿业能源投资并购法律实务与案例解析》、《矿业企业跨境并购的道与术》等著作、文章记载着他的思考轨迹。
法律服务的产品化,核心在于标准化,也就是行业的共性问题。杨贵生提出矿产资源行业的共性,在于它属于在消耗中发挥效能的物权。基于这样的法律特性,他举了以做行业的尽职调查为例,“你一定要关心它的储量,因为矿业公司最大的资产,最重要的资产绝大部分都是矿业权。这种矿的储量与品位、赋存地质状况,决定了它不同的开采经济技术条件,由此导致资产价值的判断和客户的交易结构设计、以及合作对象,都会出现显著的不同。”现在,他经常在“杨贵生律师团队”微信公众号和国内外专业会议上,与行业同仁无私地分享这方面的经验。
杨贵生律师2015年在中国国际矿业大会上演讲
整体围绕着行业的经济行为、技术特点、投资需求和他追求的目标,用法律的专业能力在矿业的经济链条上进行赋能与服务。“我们实际上做的工作,就是把法律翻译成能让客户听懂的技术语言,再把客户的技术语言翻译成法律和合同。”
再出发,从行业的视角审视未来
趟在行业的深水区,杨贵生的律师身份已经不再是一份简单的职业,而是他的自我修行与精神寄托。
相较于The Legal 500、商法等专业评级机构所颁的奖项,杨贵生更看重的是传承。“一个人走的快,一群人才能走的远”。杨贵生说,再忙他也要认真指导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分配给他的研究生、亲自到非洲乌干达金矿并购现场看看,积极参加事务所或矿产资源行业发展研讨会......
杨贵生律师2014年在乌干达金矿并购现场留影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实务导师、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矿产资源法学分会常务理事、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招商大使、美国科尔曼研究集团专业顾问团成员……这些社会职务的背后,是他忙碌的身影,以及这些轨迹演绎的对专业领域的精研、对团队的培养、与同行的切磋。
一切都在交互中向纵深发展。
随着一个又一个小目标的实现,循环往复的是一个又一个“到达&出发”的故事。
杨贵生爱看的电影《百鸟朝凤》里有这么一句台词,“吹唢呐,得吹到骨头缝儿里去。”对他来说,做律师也是这样。
“律师职业是我精神体验的一种形式和方法。不管是从事团队的培养,产品的研发还是事务所的管理,都是我的一种精神体验,一种自我潜能的发挥、提高。”把专业做到骨头缝里去,这就是杨贵生的自我修行。
个人简介:
杨贵生
大成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职业经历:
杨贵生律师是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际注册法律顾问师、地质工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法律顾问,大成不动产与能源专业委员会执行主任兼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实务导师。曾在中核集团从事地质矿产科研工作七年。杨律师在矿业、能源领域的境内外投资、并购、重组;商事争议解决;大宗商品电子(互联网)交易;建设工程等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已办理诉讼和非诉法律事务600 余件,国内外重大法律服务项目组织、协调经验丰富。
个人荣誉:
荣登2021 The Legal 500“房地产与建设工程”榜单
荣获《商法》“年度杰出交易大奖”
荣登LEGALBAND中国顶级律师排行榜“能源与自然资源”、“海外投资”榜单
社会活动:
作为多家央企和上市公司等国内外大型企业集团、矿业能源公司法律顾问,杨律师多次应邀出席国内外矿业高峰论坛并发表专题演讲(如2015年中国国际矿业大会、2017第八届中国—东盟矿业合作论坛暨推介展示会),与多个国家(地区)律师(会计师)事务所、投资银行等机构合作密切。
学术成就:
杨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深厚,民商法基本功扎实,多次主持或参加重大立法活动,为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规章、政策修订提供法律意见;主持完成《东盟国别法律风险评估报告》《全球矿业能源投资并购法律实务与案例评析》等著作多部;在《中国律师》《中国投资论坛》《中国矿业报》《矿产勘查》《地质勘查导报》《中国有色金属报》《中国企业报》《中国黄金报》《中国知识产权报》《北京晚报》《铀矿地质》等报刊上发表法学/地质论文二十余篇。
社会职务: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实务导师
中国自然资源学会资源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政法大学国土资源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
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矿产资源法学分会常务理事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招商大使
美国科尔曼研究集团专业顾问团成员
责任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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