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栗坡钨矿整合的乱与痛
2008年06月16日 9:22 4194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网 分类: 钨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县,中国西南边陲,一个鲜有问津的小城。
因为紫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601899.SH,02899.HK)(以下简称“紫金矿业”)的一笔投资,这个小县城迅速地成为人们瞩目的焦点。
在它背后,折射出一幅当地政府、外来开发企业与本地企业、当地居民之间复杂而微妙的关系图景。
采矿乱象
麻栗坡县钨矿非常丰富。麻栗坡县委宣传部提供的资料称,麻栗坡县的钨矿及伴生资源分布在天保镇、大坪镇、猛硐瑶族乡等8个乡镇,矿区总面积为883.47平方公里,其中钨矿核心区面积157.7平方公里。全县共办有钨矿、钨锡矿《采矿许可证》11本,《探矿许可证》9本。
2006年,国家下达给该县的钨精矿控制生产指标为2700吨,占到了云南省总指标3500吨的77%。
相对应的是,麻栗坡县总人口27.2万人,该县农民2005年的人均年收入仅为1200元,是云南省的特困县。
近年来因钨矿价格不断上涨,开发利润越来越高。当地官员称,2005年以前,钨矿的价格为每吨2万多元,开采企业仍有丰厚利润,到了2005年,每吨钨矿的价格飙升至20多万元,钨矿开采成为暴利行业。
一时间,外地人纷纷涌入麻栗坡县开发钨矿资源。矿山乱采滥挖、以采代探、一证多矿、私下违法转让和违规承包、假借其他矿种办证开采钨矿等现象屡禁不止。
而且,当地村民的私挖乱采现象也非常严重,很多人常上山偷挖钨矿,然后用背篼背出来卖。据麻栗坡县猛硐乡洒西村村民承认,2007年4月,该村46户人家每家都凑了2000元,私自开采了一口钨矿。其中,每家出一人参与开采,将矿石磨成粉,用水洗成矿精后出售,售价大致70~80元/公斤。开采一月,这46户家庭每户从这个私矿中分得3万多元红利。
这意味着该私采矿点总投入9.6万元,一个月共产出矿精1.75吨左右,纯利润竟高达138万元。钨矿开采的暴利由此可见一斑,不过之后该矿点因地方政府整治而被停止开采。
但外来盗矿的人依旧未能得到禁止。13日傍晚,在离开洒西村的时候,村民就指着3个骑摩托车的人对记者说:“这些都是外面来盗矿的人,你看,摩托车货架上那个白色的编织袋小袋子,就是装的洗好的钨矿矿精。”
县委宣传部提供的资料称,由于各企业不按照规范的设计方案勘探开采、片面追求眼前经济利益,缺乏长远的投资战略,资源浪费严重,矿山森林植被、生态环境、耕地林地等遭受严重破坏,地质灾害、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频频发生,群众生命财产遭到严重威胁。
最夸张的时候,在仅有的30余平方公里的矿山上,有矿井(洞)300余口,其中有个别矿区在狭小的地形内非法转包开矿洞上百口,有大、小选矿厂近200座,在矿山上采矿的人至少也有几千人,最多时几万人,整个钨矿矿山一片狼藉,满目疮痍,矿山秩序非常混乱。
强势治理
钨矿资源被乱挖滥采,留下一系列环保问题,而且当地政府的税收也收不到,当地居民未能从中获利。
自2006年以来,麻栗坡县下定决心强势整治矿业开发秩序,整顿整合双管齐下。该县县长彭辉拿“乌纱帽”担保:“如2007年内不能基本完成整合任务,就在2008年召开的人民代表大会上主动辞职。”
为加快整合进度,麻栗坡县选择了“先停产整顿再整合”,而不是边整顿边整合。2006年后,麻栗坡县就开展了23次有组织有规模的矿山专项整治活动,投入矿山专项治理经费1000万元整治非法开采。
在整顿过程中,该县主张“先治乱、再治散,先关闭、后整合”的原则,依法取缔和处罚无证采矿、探矿行为;坚决查处持探矿证从事矿产资源开发的行为;对持过期或失效《采矿许可证》、《勘查许可证》仍从事矿业生产、加工或经营的矿山企业和破坏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回收率达不到设计要求、非法占用耕地林地、非法经营民爆物品的矿山企业,一律进行严厉查处,并坚决取缔和关闭,使整合方有信心投入资源勘查、开发。
可想而知整顿措施所遇到的极大阻力。麻栗坡县在资料里称,“在整合的每一个阶段,都有不少人给政府出难题、设障碍、设圈套,但县委、县政府‘软硬不吃’,敢于向非法采矿者、说情者、威逼利诱者说‘不’,顶着各种风险和阻力,每一阶段、每一环节都步履维艰。”
压力之下,麻栗坡县依然坚持了自己的强势推进。麻栗坡县将所有钨矿开采权全部上收,统一招商,只允许中标的这家企业与当地政府和企业组成的合资公司来独家开采该县钨矿资源。
而对于原有的采矿权公司,要么出售资产退出该县的钨矿开采行业,要么在未来成立的有独家采矿权的公司中参股。
公开招标之后,紫金矿业成了县政府的唯一合作者。麻栗坡县的矿业整合思路是,将该县内17家钨矿企业23个矿权和资产进行整合,再与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资。
2007年2月,注册资金1亿元的麻栗坡县紫金钨业公司(下称“紫金钨业”)宣告成立,这家公司拥有麻栗坡县的独家钨矿开采权。县政府以矿产资源作价,占麻栗坡县紫金钨业公司51%的股份,紫金矿业出资占股49%。
当年11月,紫金矿业大举增资,该合资公司注册资金增至10亿元,其股份变动为紫金矿业持股85%,县政府及当地一家矿业公司分持10%、5%的股份。
目前其余原矿业公司的整合入麻栗坡县紫金钨业公司的进程正在进行中。不过,一旦被认定为有干扰整合进程的行为,这些被整合企业在整合进合资公司的时候,其资产将缩水——县纪委书记陈辉曾在会上宣布:“找人说情、打招呼、干预整合工作的,将进行统计并进行公告,以适当的方式对企业资产进行缩水。”
5月12日,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负责整合麻栗坡县钨矿资源的该县“矿产资源整合办公室”蒋姓人士表示,不愿提供该县矿业资源整合的具体情况。其时,适逢两家钨矿公司先后就资产问题来与该办公室负责人沟通。
同时,对于该县采用被收购企业的净资产入股,而不是采用估算市值入股的办法;还有当地部分开采企业之前合法取得的合法开采许可,本次被废止是否违反国家行政许可法规等问题,该办公室负责人均表示不愿意接受记者采访。
那么,麻栗坡县的治矿及其治矿模式是否有相应法律、法规支持?
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云南省矿业协会秘书长董通生称,目前国内对矿业开发秩序的整顿、整合依据主要是国务院108号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在实际操作中,每一级政府确立的整合方案都要上报给上一级政府审批后才能实施。
该《意见》称,在此前的矿业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亟须解决的问题:一些地方做法不规范,只注重运用行政手段,不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矿业权人合法权益;有的地区对整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有畏难情绪,工作进展缓慢;有些违规矿山企业借整合之名拖延以至于逃避关闭等。”
补贴难题
调查显示,麻栗坡县的钨矿整顿、整合之难,并不只在打非、治乱、归一等三个关键环节上。当地相关部门一直不愿意提及的矿区原有居民的占地补偿和污染赔偿问题,也是一大难题。
云南省矿业协会秘书长董通生6月10日称,国务院办公厅的“108号文”没有专门针对矿区污染、占地补偿以及环保赔偿等问题的条款。
麻栗坡县猛硐乡洒西村村民就认为,农民靠土地为生,没有土地了,土地受污染了,应该得到合理补偿。
当地村民说:“矿业整合及规范开采还是应该考虑到村民的利益,不能只考虑投资商的利益,要三方都好才是真的好。”
麻栗坡县委宣传部刘宏泽称,关于整顿矿业秩序、整合地方矿业,以及给予当地村民的赔偿问题,该县从十多年前就开始不断宣传、教育,但是因为私挖乱采利益巨大,因此村民抵触情绪很强,沟通一直没有大的进展。
目前麻栗坡县政府给予村民的补偿标准是,每人一次性补偿5万元,另给予该村村民子女在读大学前的所有费用,并承诺在紫金公司旗下工厂扩大后,优先吸收洒西村村民进厂工作。
但是据刘宏泽表示,洒西村村民曾经开出了要求补偿5亿元的天价,尽管后来他们自己降成了5000万元,但对每年只能收到约1800万元矿业税收的麻栗坡县来说,同样是难以接受的。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陈景河的秘书范先生,5月10日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该公司“在麻栗坡县的钨矿项目不与村民直接发生关系,有关征地过程由地方政府完成,该公司只负责在使用土地时支付相应征地等成本”。
关于矿区居民的安置及补偿问题,谈判对象分别是地方政府与矿区村民。
据矿区村民方称,当地相关机构提出的赔偿方案主要内容是:一、给20万元帮助洒西村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出资3万元帮助洒西村修一条水渠;三、对洒西村村民的适龄人群读书给予中小学每年补助300元/人,大学每年补助3000元/人;四、给6万元,村民配合维护矿山秩序。另一条款没形成文字,即优先吸收洒西村村民进厂工作。
记者随后寻求该赔偿方案的文字材料,但未得到回复。
对于首次谈判中有人提出过“补偿5亿元”的要求,村民承认了这种说法,但是他们表示第二次谈就降为5000万元了,“这跟买衣服一样,有一个喊价还价的过程。”
当地村民还主张就征用集体林和农田、作物污染进行补偿。村民们反映,位于该村上方约800米的钨矿洗选厂投产后,几年里村子里用于灌溉的水源被污染,农作物减产或歉收,去年种的水稻多数是空稻壳,田里不断累积钨矿洗选厂未经处理的流沙。之后,地方政府给出了每亩补偿6000元的标准,但是未能得到双方认同。这类沟通、谈判大致进行了2~3次。(第一财经日报)
责任编辑:CN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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