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2007年10月09日 0:0 5471次浏览 来源: 中国有色网 分类: 政策法规
会议指出,《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紧紧围绕实现国家‘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把防治污染作为重中之重,对水、大气、固体废物、生态安全、农村污染防治、海洋、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环保工作作出了全面规划,明确了目标、任务和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保证规划执行的严肃性。一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强化环境准入,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必须符合环境要求,所有企业排放污染物必须稳定控制在排放标准和总量指标之内,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落后生产手段必须坚决淘汰,历史遗留的环境问题必须积极解决。二要坚持依法行政,完善监管体制,严格环境执法,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解决环境问题,从源头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三要依靠科技,创新机制。四要加强部门、地方政府之间的组织协调,妥善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五要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
责任编辑:CN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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