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2007年自动进口许可目录调整》公告

2007年05月28日 0:0 552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25日商务部网站刊登商务部、海关总署2007年第43号公告《2007年自动进口许可目录调整》,全文如下。
  【发布单位】商务部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公告2007年第43号 
  【发布日期】2007-05-20 
  【实施日期】2007-06-10 
  根据《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商务部对2007年《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再次进行调整,取消其中对苯二甲酸、天然气、铝(不包括氧化铝、废铝)等商品共计32个税目的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现将取消商品目录予以公布,自2007年6月10日起执行。 
  附件:取消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 
商务部 
海关总署 
二○○七年五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CN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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