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所

2007年07月02日 0:0 639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新技术

  (一)国内期货交易所
  1、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是依照有关法规设立的,履行有关法规规定的职能,按照其章程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并受中国证监会集中统一监督管理。交易所目前上市交易的有铜、铝、天然橡胶、燃料油等四个品种的标准合约。
  2、大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成立于1993年2月28日,是经国务院批准的三家期货交易所之一,是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成立以来,大商所始终坚持规范管理、依法治市,保持了持续稳健的发展,成为中国最大的农产品期货交易所。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大商所目前的交易品种有玉米、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啤酒大麦,正式挂牌交易的品种是玉米、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和豆油。开业至2005年底,大商所累计成交期货合约7.9亿张,累计成交额22.6万亿元。大商所目前已发展成世界第二大大豆期货市场。
  近年来,大商所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拓展,分别与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东京谷物商品交易所(TGE)、东京工业品交易所(TOCOM)、巴西期货交易所(BM&F)、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BOE)、日本中部商品交易所(C-COM)、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和合作意向书,在信息共享、市场开发等方面积极与国际期货机构展开全方位合作。
  3、郑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成立于1990年10月12日,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内首家期货市场试点单位,在现货交易成功运行两年以后,于1993年5月28日正式推出期货交易。1998年8月,郑商所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三家期货交易所之一,隶属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垂直管理。郑商所曾先后推出小麦、玉米、大豆、绿豆、芝麻、棉纱、花生仁、建材和国债等期货交易品种,目前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交易的品种有小麦、棉花、白糖、绿豆等期货品种,其中小麦包括优质强筋小麦和硬冬(新国标普通)小麦。截止2005年底,郑商所共成交期货合约44,081万手,成交金额138,261亿元。1997年至1999年,郑商所期货交易量连续三年位居全国第一,市场份额约占50%左右。目前,郑州小麦和棉花期货已纳入全球报价体系,在发现未来价格、套期保值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郑州价格"已成为全球小麦和棉花价格的重要指标。
  4、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是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批准, 由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发起设立的交易所,于2006年9月8日在上海成立。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成立,对于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发挥资本市场功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目前,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正积极筹划推出股票指数期货、期权,并深入研究开发国债、外汇期货及期权等金融衍生产品。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将致力于打造一个健康规范、高效透明、功能齐备、技术先进的现代化金融衍生品交易中心。
  (二)国际期货交易所
  1、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是当前世界上交易规模最大、最具代表性的农产品交易所,19世纪初期,芝加哥是美国最大的谷物集散地,随着谷物交易的不断集中和远期交易方式的发展,1848年,由82位谷物交易商发起组建了芝加哥期货交易所,该交易所成立后,对交易规则不断加以完善,于1865年用标准的期货合约取代了远期合同,并实行了保证金制度。芝加哥期货交易所除厂提供玉米,大豆、小麦等农产品期货交易外,还为中、长期美国政府债券、股票指数、市政债券指数、黄金和白银等商品提供期货交易市场,并提供农产品、金融及金属的期权交易。芝加哥期货交易所的玉米、大豆、小麦等品种的期货价格,不仅成为美国农业生产、加上的重要参考价格,而且成为国际农产品贸易中的权威价格。
  2、伦敦金属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是世界上最大的有色金属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的价格和库存对世界范围的有色金属生产和销售有着重要的影响。在19世纪中期,英国曾是世界上最大的锡和铜的生产国,同随着时间的推移,工业需求不断增长,英国又迫切地需要从国外的矿山大量进口工业原料。在当时的条件下,由于穿越大洋运送矿砂的货轮抵达时间没有规律,所以金属的价格起伏波动很大,金属商人和消费者要面对巨大的风险,1877年、一些金属交易商人成立了伦敦金属交易所并建立了规范化的交易方式。从本世纪初起,伦敦金属交易所开始公开发布其成交价格并被广泛作为世界金属贸易的基准价格。世界上全部铜生产量的70%是按照伦敦金属交易所公布的正式牌价为基准进行贸易的。
 

责任编辑:CNMN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pioneer-the-event.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